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6-15   申报截止
2022-06-1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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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级通知,现开展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具体项目和类别

申报类别
子项
提升外贸发展水平
(三)进出口信用保险补贴
(四)进口贴息
(七)国内重点展会补贴
(九)进出口公平贸易补贴
(十)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体系建设奖励
(十一)创新试点奖励
(十二)进口汽车保税业务奖励
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十九)服务外包成长型、骨干型、龙头型企业奖励
(二十)重点服务外包在岸业务奖励
(二十一)经贸展览会奖励
(二十二)中央厨房建设补贴
(二十三)商贸服务行业技能大赛补贴
(二十四)家政企业规范管理投入补贴
促进外资提质增效
(二十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
(二十七)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和智慧园区奖励
推动流通现代化促进消费升级
(三十八)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贴
(四十)绿色商场示范奖励
(四十一)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奖励
(四十二)特色商业载体奖励
(四十三)商贸物流建设补贴
(四十四)肉菜追溯能力建设补贴
(四十六)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奖励
(四十七)采购对口扶贫地区农副产品奖励
(四十八)大型商贸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奖励
(四十九)社区商业便利网点建设奖励
其他
(二十六)重点市场出口信保补贴

  注:1)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因政策到期,本次不申报,后期若有申报以最新申报通知要求和政策为准

  2)(二十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详见: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申报工作通知: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0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期间

  1)二十六重点市场出口信保补贴项目实施期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日,已申请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补贴的,项目实施期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是否属于重点市场出口信保补贴项目请咨询对应保险公司)。

  2)其他项目实施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市级系统申报:申报企业(单位)需在网上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home)中填报资金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附表(其中类别十、十一、二十一、二十七、三十七、四十、四十二、四十六

没有附表),申请表和附表需带有水印;(二十六)重点市场出口信保补贴无需在市级系统申报填报,只需填报园区系统和递交纸质材料,本类别的申请表和保费汇总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中附件6和附件7;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 ;

  (三)提交纸质材料:将从苏州市申报系统打印出的申请表和附表,与项目要求的附件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按顺序整理,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或书脊要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每页盖章,(四)进口贴息类一式两份其他类别一式一份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纸质材料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四)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

  (五)项目申报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15日(逾期不候)。

五、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字、盖章,手抄部分必须手抄,不得少抄漏抄。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依据请填写:商财【2022】153号。

  (二)申报材料涉及到法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法人或被授权人手签,若因疫情由被授权人签署,需提交法人签字的授权书,授权书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如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申请报告的必须分标题撰写,涵盖所以要求的内容。

  (三)企业对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结合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务必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国内重点展会查询链接:http://commerce.suzhou.gov.cn/szsswj/gjzh/202103/8bbb2277e87d4594b6e62e4afb18653f.shtml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商务资金申报系统技术支持QQ工作群(群号:696213391),联系方式:0512-6855537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二  处: 67068037、 67068019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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