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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市“智能制造贷”(含园区“先进制造贷”)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2-1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12-1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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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贷款企业主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

  3. 获得苏州市“智能制造贷”(含园区“先进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的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凭条上已提交“智造贷项目申报”,且项目状态为“待初审”。

  4. 贷款专项用于对现有研发设计、采购、生产、检测、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采用智能装备(或产线)和工业软件,开展系统集成,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的改造升级项目。

  5. 符合《苏州市制造企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的具体申报要求。

二、奖励标准

  1. 根据申报主体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获得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周期,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单笔贴息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2. 外币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贴息计算。

三、申报材料

  1. 贷款企业营业执照。

  2. 人民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银行流水、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

  人民币贷款购汇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银行流水、境外汇款申请书、采购合同或订单或报关单、采购发票、售汇申请书。若为境外预付货款,则提供合同或者订单、预付款承诺函等;

  外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银行流水、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或订单或报关单、采购发票。若为境外预付货款,则提供合同或者订单、预付款承诺函等。

  3. 其他佐证材料。

  注:本次预申报环节中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即可。

四、申报要求

  各金融机构对照梳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贷款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12月17日(周五)17:30前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地址: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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