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1-07   申报截止
2021-11-0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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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管规字〔2019〕1号)的要求,现将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 近3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一)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

   请企业准备国网发电量证明(获取方式详见附件1),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二)绿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请企业准备认证证书(报告)、合同及发票,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三)能源管理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请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在线填报。建设及运营项目均需确认所有数据采集点均已接入园区平台。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申报指引参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至11月7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0512-67068000、66686976、67068014

  发电量证明获取咨询:王驰13915510573、夏凡18118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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