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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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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申报截止
2021-10-22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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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提升信息化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引领驱动作用,推进智慧江苏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充分发掘智慧江苏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式和推进机制,依据《2021年智慧江苏建设工作要点》(苏信息化办〔2021〕3号),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1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及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和工程类别

  (一)建设主体。省内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作为建设主体。对于合作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主体为开发单位和应用单位。

  (二)工程类别。包括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智慧社会、数字治理、网络安全等五大类。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类:侧重在网络、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实施的项目,为各类信息化应用提供基础支撑;

          数字经济类:侧重在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信息消费、电子商务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不包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生产线建设及改造等),有助于突出数字化引领赋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智慧社会类:侧重应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民生服务、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数字乡村建设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打造各类数字化、智慧化应用场景。

   数字治理类:侧重在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化社会治理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

   网络安全类:侧重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工业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具体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能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二、建设要求

  1、符合《2021年智慧江苏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行业信息化发展重点环节、关键业务和重大应用,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产生重大示范和带动作用。

  2、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融合应用,广泛采用国产智能化产品、软件、工具和装备,具备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能够促进和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3、工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的应用基础和社会影响力,能够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难点、痛点问题,相关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业态模式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能够形成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解决方案。

  4、项目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不包含土建工程),建设期不早于2020年1月,实施周期原则上在2年左右。

三、组织实施

  (一)省级网站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工信系统大数据支撑平台(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http://218.94.148.86:8090/cjpt),在线填写《2021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表》,并上传有关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请参照附件《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编制,申报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22日

  (二)企服网站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中心的用户体系已升级为园区一网通办用户体系,原企服平台用户登录入口已关闭。请根据以下路径完成用户升级,再进行申报。重要通知!平台用户升级: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2789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企业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保证内容的符合性和真实性。同一个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限申报一个类别。项目分期建设的,以整体项目申报推荐,不接受续期建设项目申报。

  2、合作建设的项目,应明确项目权属或工作分工;申报单位以承建方式实施的项目,应获得项目权属单位授权,授权说明请参照附件。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5-69652990。

  企服中心: 67068000、67068092

  园区经发委: 666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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