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苏州市集成电路流片验证补贴贴补充通知暨园区集成电路流片、IP购买补贴申报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9-22   网上申报截止
2021-10-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9-22   网上申报截止
2021-10-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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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1〕9号)文件,为推动园区集成电路相关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园区集成电路流片、IP购买补贴申报工作,本次园区流片和IP购买补贴和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中流片补贴联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苏州工业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单位是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研发人员原则上10人以上。

  (三)申报单位所研发的芯片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强,具备产业化前景。申请流片补贴的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流片费用包括产品首次MPW费用或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包括掩膜版、流片加工费和相关测试验证费用)。

  (四)申报单位流片及IP购买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流片及IP购买费用已在税务部门备案并享受科技部门研发后补助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流片、IP购买补贴。集成电路流片补贴与园区纳米产业政策MEMS流片补贴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六)园区流片及IP购买费用补贴与市级相关补贴按照3:7比例进行补贴,市、区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本次园区流片、IP购买补贴和苏州市集成电路流片验证补贴联动开展,申报单位请根据2021年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的要求在“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并提交材料,

  在苏州市要求材料的基础上请补充提供:

  1、芯片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WAT报告、芯片版图彩印缩略图、产品外观照片等相关材料);

  2、流片及IP购买费用证明材料(流片加工或IP购买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等,境外加工的需提供报关单或委外加工证明);

  3、正版软件使用证明或是软件license授权证明;

  4、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根据园区2021年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一并在园区业务征集系统备案,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候一并提供。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合法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三、申报流程

  1、9月22日前企业申报。申报单位请根据2021年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的要求在“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并在线提交材料。

  2、10月8日前园区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按市流片补贴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3、10月18日前园区进行现场核查。园区科创委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和技术专家到现场进行真实性审查和核准。

四、截止时间及其他事项

  网上申报受理结束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10月8日。逾期未申报市级流片补贴的不再另行受理园区补贴。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2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五、联系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17

  陈佳文 67068022

  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66681697


相关链接:

  关于组织2021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MEMS专项补贴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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