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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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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申报截止
2021-08-2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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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表彰广大留学回国人员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来江苏工作,激励他们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强富美高” 新江苏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经报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 开展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导向及范围

  推荐工作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一线工作岗位上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已获得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的人员,不再重复参评。

二、推荐条件

  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1年)以上 并在江苏全职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留学回国后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 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产业化成效显著。

  2. 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3. 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4.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5. 在工农业领域,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7. 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表彰奖励

  获奖人员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称号,颁发 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周一)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1. 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附件1)。

  2.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留学回国经历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出资情况说明、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涉密材料应脱密处理。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不要装订在一起,分别单独装订,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订书机装订,附件材料胶装。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两份申报表和一份附件材料都放在同一个档案袋中),封面注明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材料、姓名、单位、推荐地区或部门。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除外),《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至jmx@sipac.gov.cn。

五、联系方式

  1.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咨询电话:热  线(0512)67068000

  蒋梦溪(0512)67068030

  2.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宛媚

  电  话:0512-6668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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