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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8-31   申报截止
2021-08-3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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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 8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园区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均可参加本次推荐评选,园区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所辖分站不在推荐范围。

二、评选和推荐数量

  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工作,采取分批评选、 省级命名、重点支持、省市协同推动的方式推进。今年全省将评选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家。

三、推荐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博士后工作政策,博士后管 理机构、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健全,管理规范。资金投入力度较大,能够为博士后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招收博士后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耕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本单位或留苏比例较高。

  3. 设站单位重视博士后制度在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在促进博士后与企业科研团队结合、与校企导师合作、与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4. 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创新价值,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或设区市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已有部分项目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初步实现产业化,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潜在作用明显。

  5. 设站单位积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各项工作。

四、申报程序

  1.8月31日前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表》(见附件1),按申报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基本信息审核,由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至苏州市人社局。

  2.苏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结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情况,组织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并按要求向省人社厅报送有关申报材料。省人社厅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不予评选。

  3.省人社厅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2021年度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8 月31日(周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申报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的《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表》(附件1)和《申报表》中提到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包括设站单位博士后代表性专利、论文、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胶装,材料一式两份。同时,请将《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邮箱:jmx@sipac.gov.cn

  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今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资格申报推荐单位原则上从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产生。

六、联系方式

  1.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咨询电话:热  线(0512)67068000

  蒋梦溪(0512)67068030

  2.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尤嘉

  电话:0512-6668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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