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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关于补充受理2021年度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8-11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1-08-11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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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备案主体库的实际运营情况,两年内无实际需求的备案主体移出备案库,为全面做好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申报,工业园区现补充受理一批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受理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单位应为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申请单位须具有专利快速预审需求,且有提交专利预审案件计划。本次备案将重点针对创新能力强,发明专利授权率高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近三个月内有快速预审案件需求的企业;

  (四)申请单位提交预审案件必须属于保护中心目前受理的分类号范围(分类号文件可至保护中心官网查询下载)。

  (五)申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工业园区本次补充受理名额20家。

二、备案受理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申请表(见附件,请注意“填表说明”要求)。

三、备案管理

  保护中心确定的申请单位备案名单,需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完成备案的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备案,并通知申请主体: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第411号)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申请主体备案名单,保护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调整。

四、备案受理流程

  1、电子材料: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2021年度快速预审服务补充受理-有案件需求企业”,附件上传整套申请材料的Word档。

  2、纸质材料:无需等系统审核,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装订,骑缝章勿遗漏)递交至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电子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8月11日17点,逾期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蒋老师66681673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杨老师 67068064

  娄老师 67062005

  郝老师 67068093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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