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7-16   线上填报截止
2021-07-30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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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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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着力加强产业技术前沿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关键必争领域的重大核心技术攻关,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现启动2021年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突出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十四五”创新发展新形势,聚焦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超前布局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前瞻性研究纳米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战略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为推进我市先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围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能源车、新材料、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保障等领域,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瞄准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提升产业整体发展实力,促进和支撑产业向高端攀升。支持节能减排、军民融合、文化科技创新等共性技术研发,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突出数字经济发展。根据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数字经济领域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交叉学科的集成创新。重点推动以第三代半导体、新型显示、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等为主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研发水平,努力在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原始创新上带头突破、重点提升、抢占技术发展制高点,促进相关核心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场景中的示范与应用,加速应用场景落地。

  4.突出高新区特色化发展。重点聚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创新需要,引导省级及以上高新区发挥优势,聚焦各自重点发展的1~2个先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力争获取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集聚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引领和支撑高新园区产业创新发展。

二、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两类组织实施。

  1.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分青年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立项时下达。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计划直属单位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不含基础研究试点单位)。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苏州大学限报20项;苏州科技大学限报15项;苏州职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常熟理工学院限报8项;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限报4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青年人才积极承担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各单位推荐的青年人才项目占限额数的70%以上。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申请和获批签署项目合同时只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科目(详见附件)。

  2.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助推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新设立数字创新专项。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报。本年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择优推荐。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额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市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立项时下达50%以上(含),中期检查后下达剩余部分的方式支持。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技术突破。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2.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内容应具有前沿性、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必须有明确的应用企业,且企业实质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其中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应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目标产品,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不做硬性要求。

  4.申报单位具体按照项目组织方式中明确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承担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姑苏人才项目和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核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额的30%。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四、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

  2.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不出现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等信息,用“XXX研发”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一般在25字以内。

  3. 线上提交时间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7月16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主管部门将组织按时提交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6. 纸质提交时间

  系统审核通过后,请于7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简装装订。

  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纸质材料递交至慧湖大厦A座15楼高校合作发展局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杨思洁  67068064

  姚 飞  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杨湾湾  66681674  

  邹和成  66681681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技创新区委员会:

  沈力涵  62607125


  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蒋宇航  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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