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7-12   系统申报截止
2021-07-16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7-12   系统申报截止
2021-07-16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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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聚力数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形成现代化数字乡村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创新示范。

  2.突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优质、高效、多抗、有机等为育种目标,加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攻关和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保障种业自主可控。

  3.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突出环境友好和生态安全,针对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技术需求,加强农业绿色投入品创制、动植物生态绿色种养殖、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组织方式

  本计划面向苏州大市组织,分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农业后补助项目四大类。其中前补助项目(包括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择优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时间自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后补助项目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核,其中对社会化服务类进行择优支持。

  1.农业科技应用示范

  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农业科技研究成果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

  2.农业关键技术攻关

  以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新品种选育、生物农业、智能农业、高效生态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3.农业应用基础研究

  面向我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发展需求,开展为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具有明确应用目的的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申请和获批签署项目合同时只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科目(详见附件一)。

  4.农业后补助项目

  (1)企业研发后补助。对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的2020年度农业领域研发投入(以加计扣除凭证为依据,需提供加计扣除项目清单及经费列表)给予20%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研发费用投入低于10万元的单位不予支持)。

  (2)品种后补助。对2020年内自主选育获得江苏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种权、审(鉴)定证书或备案的品种给予5万元资助,每家单位当年资助经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社会化服务后补助。对星创天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按照上年度运行及服务实绩择优补助,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对象

  1.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在苏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农技推广机构。每家单位限报1项。其中,“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应用示范(指南代码:220205)”,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申报,须联合高校或科研院所申报,且须有核心技术的应用示范,各市、区限报1项,优先支持苏州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的集体经济薄弱村。

  2.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江苏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成员高校,以及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每家单位限报4项;

  3.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每家单位限报5项。

  4.农业后补助: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以及获省级认定的星创天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其中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同时建有星创天地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单位,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系统填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涉及签字盖章的一律扫描上传)。有关要求及模版请至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系统中附件栏下载。

  2. 纸质材料递交

  申报项目经单位管理员系统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按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线打印,有“苏州科技”水印)、承诺书(签字盖章原件)、申报书、附件顺序,一式一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或者订书钉装订,不收取塑料夹,签字盖章日期齐全。

  农业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农业后补助项目纸质材料递交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慧湖大厦A座15楼高校合作发展局

五、时间节点

  1. 系统关闭时间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7月12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系统关闭时间7月16日17:00,此为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的最终时间。

  2. 纸质提交时间

  请于7月16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对应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农业科技应用示范的项目须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场地就,具备示范推广基础;申报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须明确阶段研究任务,有具体的阶段性成果产出;申报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2.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3.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4.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在研农业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后补助项目不受此限制)。

七、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陈佳文  67068022

  姚 飞  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技创新区委员会:

  沈力涵  6260712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杨湾湾  66681674  

  邹和成  66681681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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