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1年度苏州市优秀专利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暨国家、省专利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6-25   申报截止
2021-06-2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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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苏委发﹝2015﹞12号),激励发明创造,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励办法(试行)》(苏府规字﹝2013﹞8号)的精神,我市将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优秀专利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评选活动,并同时组织新一届国家、省专利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


一、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条件

  2016年以后授权的专利(含国防专利),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可申报苏州市优秀专利奖。具体需符合下列条件:

  1. 已授权的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

  2. 该专利为核心专利,专利布局对企业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对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 该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

  5. 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等专利奖。

  6. 申报主体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申报表。

  2. 该专利的专利号及其有效性证明材料。

  3. 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授权公告文本复印件。

  4. 该专利在本市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5. 该专利相关联的技术产品已获得的其他奖励和相关外国专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条件

  凡在本市范围内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工作的职务发明人或具有本市户籍的非职务发明人,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苏州市杰出发明人奖。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连续工作、生活2年以上。

  2. 申报人主要从事研发或主导研发工作的,以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国(境)外专利2件以上。

  3. 其发明创造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显著突破性。

  4. 其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其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

  6. 未曾获得过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发明人奖。

  7. 申报人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 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表。

  2.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作为主要发明人的专利有效性证明材料。

  3. 其主要有效专利的技术内容、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

  4. 申报人和主要发明人所获得的其他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以及主要发明人的专利相关技术、产品所获得的奖励和外围专利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6月25日17:00前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2021年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或“2021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附件上传完整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和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2、无需等待系统审核,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胶封成册,为便于识别,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用白色封面,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材料用蓝色封面。杜绝使用燕尾夹、无封面装订、塑料抽夹封面等形式,以防止材料缺失。

四、注意事项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各市、区原则上择优推荐6项,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3项;苏州市杰出发明人奖各市、区原则上择优推荐3名,市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1名。原则上每家单位限申报一项。


中国专利奖、省专利项目奖预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为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第十二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遴选准备工作,加强本市优质项目培育指导,特组织本市拟参评国家、省专利奖的项目预申报工作,待国家、省正式通知下发后,结合预申报项目初审情况,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对象,申报条件参照2020年国家局下发的通知要求,重点在往年已获得苏州市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而未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项目中产生,也可同时将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专利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国家奖的评选。

  (二)拟申报第十二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对象,申报条件参照2019年省局下发的通知要求。重点推荐往年已获得苏州市专利奖但未获得国家、省奖的项目;可同时将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专利奖的项目推荐参加省专利奖的评选。

二、预申报程序

  6月25日17:00前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预申报”或“第十二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预申报”,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附件上传完整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和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三、注意事项

  1、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的申报材料只需要提交申报书电子件,不需要其他附件证明材料,但申报人应按以前通知要求做好相应证明材料的收集准备。待预审通过获得正式申报名额后补齐所有材料。

  2、申报材料格式请各推荐单位依据往年通知向申报人推送,本通知不附。(详见:中国专利奖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02413;省专利项目奖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01811

四、联系方式

  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杨老师67068064,郝老师67068093

  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蒋老师66681673,韦老师66681679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谭善华0512-69821315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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