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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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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省级绿色工厂、第三方机构情况总结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6-03   省级绿色工厂、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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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1〕20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二批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工厂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需已被列入省工信厅2021年度绿色工厂创建培育计划名单,且不得存在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状况。

  2.申报程序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等要求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由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自评价合格的企业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参照工信部规定的程序开展现场评价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评价合格的企业按程序提出申请。

  3.材料提交

  请各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6月3日前将电子材料(附件1、附件2)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绿色工厂推荐”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二、第三方机构情况总结

  请第三方机构(曾开展工信部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和江苏省第一批绿色工厂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江苏省评价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要求,将近年来在我省开展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对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请于6月3日前将电子材料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绿色工厂推荐”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6668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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