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2020年度专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5-31   网络申报截止
2021-06-0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5-31   网络申报截止
2021-06-0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加载更多

园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2020年度专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管知规发(2021) 4号),现组织开展苏州市2020年度专利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第一申请人注册地在苏州市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以及第一申请人户籍地在苏州市区范围内的个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依法设立,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须在市区范围内设立银行账户,外埠分支机构须已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受理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或申请授权的国际专利。

三、奖励项目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

  2020年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市区范围注册的企业,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

  2.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超10件的奖励

  2020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10件以上(含10件)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市区范围注册的企业,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授权超100件的奖励

  2020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100件以上(含100件)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驻地在本市市区范围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给予每件500元奖励。

  (二)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为企业“首次”发明专利授权服务的奖励

  企业在2020年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的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为符合上述条件企业服务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可获得每件专利1000元的奖励。

  2.为“超百件”发明专利授权服务的奖励

  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超百件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本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专利申请人服务,且获得授权超过100件(含100件)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可获得每件专利1000元的奖励。

  (三)国际专利奖励

  1.国际专利申请奖励

  按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专利项目,取得国际检索且具有授权前景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的每件最高奖励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奖励3000元。

  企业通过巴黎公约途径递交的,申请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专利,取得国际检索且具有授权前景的每件最高奖励1万元。

  2.国际专利授权奖励

  企业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授权的专利分别给予每件最高2万元奖励(同族专利授权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一申请人年度奖励经费最高100万元。事业单位可参照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纸件材料同时申报的办法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人请登录“苏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系统”(网址:http://suzhou.ipzz.com.cn)进行注册和申报。苏州市局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2020年度国内专利授权数据整理出符合上述项目条件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清单。清单已导入网络申报系统并分配到各有关单位名下,由各申报单位确认递交申报。国际专利请各单位或个人按需申报。

  1.网络申报

  各申报主体登陆“苏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系统”进行注册和申报。网络注册须填写正确的单位名称和银行账号户名,单位名称和银行户名须与专利申请人名称一致。注册信息经各区局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网络申报,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完善申请单,上传附件后提交。

  2.国内发明专利奖励的纸件申报

  符合奖励条件而没有包含在系统分发数据里的专利,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上传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文件的同时,还须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递交复印件。

专利代理机构网报的同时,还须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附件1、2),递交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专利代理资质证明、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证明(外埠驻苏分支机构)等附件材料复印件。

  3.国际专利奖励的纸件申报

  申请国际专利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主体在系统中填报并导出申报表《苏州市国际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申报表》(附件3);

  (2)国际专利申请奖励需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相关官费发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需含237表证明授权前景)或申请国国际检索报告(需含中文翻译和表单证明授权前景)等复印件;

  (3)国际专利授权奖励需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相关国别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以及中文翻译件等复印件;

  (4)单位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五、受理时间及材料报送

  网络申报2021月5月21日至5月31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系统5月31日17:00关闭,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申报材料未成功受理,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纸件材料:同步递交,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6月1日17:00前递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证明材料请务必保证清晰完整、真实合规、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郝老师67068093

  杨老师67068064

  园区知识产权局:

  蒋老师66681673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曹政,69821316

  系统技术支持:

  魏凌飞,0511-82016169

  苏州资助系统维护QQ群:625144802(入群备注企业全称)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