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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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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申报截止
2021-05-2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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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惠及更多创新型企业,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科字〔2009〕88号)(见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苏州市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苏州市区企业发放的专利质押贷款,且该笔贷款相关专利权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指市区不包括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市。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实际放款且未申报过此项奖励补贴的专利质押贷款项目(含未到期还本付息的项目)。

  3.对于存在股权、房产等其他抵、质押方式,且无法分清比例的贷款不予奖励补贴。

二、扶持标准

  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对苏州市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5%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补偿;贷款奖励的标准为当年对苏州市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上述二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资料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和奖励,需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表;

  2.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等原始资料(主合同中如包含保证或担保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3.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4.贷款发放凭证资料;

  5.如对专利进行评估,需提供评估报告。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简称“江苏国知中心”),并将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表和统计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2、3)发送至邮箱bisucheng@

  2.江苏国知中心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材料经初审后,提请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审核,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会审,对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将审定后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通过区财政局拨付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其他说明

  1.申报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资料需在2021年5月20日前提交至江苏国知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国知中心

  联系人:毕速成,联系电话:0512-62895780,15895449111,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森路9号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2幢B座1楼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林言君,联系电话:69821318

  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联系人:徐晴霞,联系电话:68316270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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