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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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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2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1-06-02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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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关于组织全国质量标杆申报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中国质量协会网站: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http://www.caq.org.cn/html/tzgg/16395 .html)。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6月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666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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