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产业载体运营提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5-15   申报截止
2021-05-1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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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产业载体主动转型升级,提升土地资源产出效益,金鸡湖商务区推出产业载体运营提升专项奖励,现就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产业载体要求。具有独立地块、并在金鸡湖商务区范围内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土地用途载明为工业、仓储,以及包括工业(研发)等在内的产业用地,且满足不少于5家企业入驻(不含挂靠)。

二、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面负责产业载体运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申报方式

  通过邮件和提交纸质材料同步进行申报。参照《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产业载体运营提升专项资金政策兑现条件》(附件1)的相关内容,产业载体运营方准备载体信息、入驻企业明细等相关材料,扫描、盖章并发送至以下邮箱:csf@sipac.gov.cn,然后递交纸质材料至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8楼 陈老师)。

  邮件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05-15

四、申报材料清单

  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具体清单如下:

  1. 产业载体运营提升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 产业载体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3)

  3. 产业载体入驻企业明细表(附件4)

  4. 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5. 2019年、2020年企业完税证明

  6. 土地证、房产证

  7.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咨询电话

  陈老师69880320  

  王老师6988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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