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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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1-04-15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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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相关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的现有企业,可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

  二、鼓励申报废钢铁加工企业与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产业一体化发展;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集团化发展,构建完善的区域加工配送体系。鼓励钢铁企业牵头成立大型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带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鼓励废钢铁企业合理布局,使加工配送能力与钢铁产业布局协调发展。

  三、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并附电子版光盘一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电子材料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注:由于下发的通知文件中无申请书及相关报表,请申报企业至工信部官网自行下载后填写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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