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5-20   网上系统申报截止
2021-05-3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5-20   网上系统申报截止
2021-05-3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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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的申报需要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周四)前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待苏州市审核通过后再导出(导出的申报书应有水印),并打印纸质材料(用A4型纸张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在申报书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在5月31日(周一)前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科技副总申报材料清单,补充说明,真实性承诺书,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具体信息请参见附件1-7。请在5月31日(周一)前将申报书(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五、注意事项

  1.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2. 原则上不接受硕士和超龄人员的申报材料。

  3. 新型研发机构选聘专家教授担任科技副总,不符合此次申报要求。

  4 系统填报提交后,请经常登录系统查看状态,如果系统显示通过市区审核,说明网上申报已成功,请导出申报书,打印、签名、盖章后提交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电子邮箱:jmx@sipac.gov.cn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

  1.申报条件

  2. 申报材料清单

  3. 补充说明

  4. 真实性承诺书

  5.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

  6. 合作协议书

  7.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信息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