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AEO认证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3-03   申报截止
2021-03-0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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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2019-2020年园区AEO认证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园区注册成立的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在园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申报项目

  鼓励外贸进出口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支持AEO认证辅助管理平台建设,保障平台运营。对新通过的AEO高级认证(包括重新认证通过)的企业和新通过的AEO一般认证(包括重新认证通过)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以企业实际支出为限。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AEO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需加盖企业和所在功能区公章);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格式如附件,需签字、盖章);

  (4)新通过(包括重新认证通过)的海关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如聘请了第三方辅导机构的,请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

  相关说明

  1. 企业申报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

  2. 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3. 递交纸质材料需携带AEO证书、合同、发票的原件供现场核查

四、申报流程

  (1)系统填报

  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AEO认证奖励资金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注: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平台的用户体系将升级到苏州工业园区统一政务服务认证体系,请未进行一网通办账号注册的企业按照附件3操作流程尽快完成注册认证。

  (2)纸质材料

  请将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按照顺序胶装成册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项目申报时间2021年2月18日—3月3日,逾期将不予申报。

  服务热线 67068000

  企服二处 67068037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66680926

五、资金拨付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将依据政策规定,在项目初审、第三方专项审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上报园区管委会审定等程序之后,进行资金拨付。届时,获得资金补助的企业需提交收款收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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