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文化强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版权创造和运用,加快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江苏省关于 2021年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30日截止
三、项目要求
1. 申报项目须为版权作品成功实现产业转化的项目。项目所涉作品可为一件作品,也可为一组或一系列作品,一件作品可对应多款版权衍生产品。一个申报主体限申报一个项目。
2. 项目所涉作品须获得我国作品登记机关颁发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3. 项目所涉作品创作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具有明显独创性,内容积极向上,文化内涵深厚,具有艺术表现力。
4. 项目通过版权授权、版权转让或委托创作实现产品生产的,申报主体须持有相关合同;项目为法人作品或职务创作作品转化的,须持有相关证明文件。
5. 项目投入不低于 50 万元,实现销售不低于 150 万元, 版权转化属性明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工作要求
3月30日17:00前
电子材料: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用户中心--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下载模板汇总表填写后上传,附件上传申报申请表、项目产品信息清单和项目实施报告等(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命名)。
纸质材料:报送纸质版项目申请表、项目产品信息清单和项目实施报告(一式两份)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杨老师 67068064
园区宣传部:
曾老师66681773
技术支持: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