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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主体,2020年度年报报送开始啦!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追梦新时代的征程上,奋斗者们已经迈开了步伐,干事创业、步履不停。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健康持续发展,2020年度年报报送工作正式开启。

  年报涉及哪些市场主体?具体应该怎么报?如何报?报送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一起了解一下吧!

报送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20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

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报送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js.gsxt.gov.cn)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0年度纸质年报。

注意事项: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未如实申报年报信息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向社会公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登录账号(工商联络员信息)如遗忘,可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一网通办”的“企业年报工商联络员信息查询”在线申报查询。

  以上内容,诸位看仔细了吗?再次提醒您,年报宜早不宜迟,赶紧报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