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0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上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7-24   线上提交截止
2020-07-2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0-07-24   线上提交截止
2020-07-2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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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上半年)申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苏州市推进商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19〕127号)简称“若干政策”中提升外贸发展水平项下的第八条(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附件3)准备纸质材料。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若干政策”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

二、申报项目类别

  1.境外展览会项目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3.产品认证项目

  4.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5.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三、申报流程

  1.请企业将2020年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http:///)上进行资金拨付申请。

  备注:如尚未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http:///)上资质申请的,请申请后打印注册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自贸区范围内企业可不提供此表,但需提供企业在自贸区范围内的查询截图,自贸区企业查询见http://58.210.9.131/fta-gis/index.html)复印件发送至zhangchi@sipac.gov.cn,等待资质公示。

  2.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2020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上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3.纸质申请材料上报。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每页盖公章)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材料装订顺序:1、承诺书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资金拨付申请表 4、具体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网络申报时间2020年7月6日- 2020年7月24日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2020年7月27日

  下半年项目预计申报时间: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18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9、67068037  

    咨询qq群:819506696(一家企业只允许一名人员加入,进群请修改昵称企业名称+姓名)

  友情提示:请各企业按照报送时间尽早报送资料,不要拖到最后,以免来不及补充资料。

          为了提高申报效率,附件整理了申报以来企业咨询的高频率问题和难点问题,请相关企业申报前先自行下载“常见咨询问题整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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