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系统填报2020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6-30   申报信息填报截止
2020-06-30   申报信息填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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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A类)、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除外)、姑苏人才计划(姑苏天使除外)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二、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0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或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企业法人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

  此次通知的申报为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填报时间自202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人员信息填报(人员信息必须要待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状态为“待审核”(或“待县区初审”)。

2.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审核系统),或登陆“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项目申报->姑苏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审核系统。

  进入申报系统页面,先进行企业注册,按要求完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自评系统”为申报人员的自我评分系统,可通过“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上办事->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自评系统)找到登录端口。

3.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上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证明文件上必须有领军人才的姓名)。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审中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发文,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 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 万元);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位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的留学人员证明不可作为学历证明使用);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可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员工参保证明”,将下载的带有红章的文件直接作为附件上传);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①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②申请人薪资发放明细(在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保存后可下载电子表格,经由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③工资薪金银行流水(只拉收入或者是工薪即可)。以上三类材料,入职满一年的请提供申报当月往前完整12个月的证明材料;入职不满一年的请提供入职月起至申报当月的证明材料。为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审核效率,今年在系统申报端口已明确个人提供的银行流水仅限“工资薪金”这一门类,并需在银行流水中将“工资薪金”标注出来再上传。填报说明可参见附件2。

  (6)《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人社部门盖章后有效。不需要作为附件上传);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职务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专利权人为企业或个人,不限于当前工作企业,但不能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必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 公示名单请尽量将本年度计划申报人员名单列完整,一旦园区初审通过,公示名单将不能再更改,为了避免可申报人员因此不能通过复审,请务必注意。

  2. 2015年及之前已经获批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无论经费是否已经申领完毕)的人员不能再次参与此计划的申报。2017年及之后立项并已经从原申报单位离职人员,如需要申请第二笔经费的兑现,需要从新入职的单位重新进行申请,排名进入前2000名后方可继续申请兑现。

  3. 系统注册人员需要为此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会出现邮件通知发送无法及时接收到的问题。

  4. 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5.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2020年度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前2000 名申报者,并依据50%、30%、20%比例享受6 万元、9 万元、12 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7. 7 月1日~7月31日为区人社部门初审,系统审核退回并修改信息;8 月1 日~8月31日为网上复审,并由市人社局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9月1 日~9 月15 日为现场审验材料(将根据复审名单另行通知)。此为初步安排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姚雨晓 (0512)67060116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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