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三大新兴产业创新产品抗击疫情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4-20   第一批申报截止
2020-04-20   第一批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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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园区防控指挥部关于鼓励三大新兴产业创新产品抗击疫情的通知》的要求,经过收集与整理,目前已公示了四批抗击疫情创新产品名单。近期将对满足条件的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内的相关单位启动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事宜。

一、申报类型

  A、采购补贴

  1、补贴对象:采购方,需为园区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等)。

  2、申报要求:

  (1)采购产品必须纳入园区三大新兴产业抗击疫情创新产品名单(见附件3)。

  (2)采购产品必须来自非关联企业。

  3、补贴方式:

  (1)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采购该产品金额的30%给予采购方一次性奖励。

  (2)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4、申报材料:

  (1)“采购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采购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B、赠予补贴

  1、补贴对象:赠予方,需为纳入园区三大新兴产业抗击疫情创新产品名单的企业。

  2、申报要求:

  (1)赠予产品必须纳入园区三大新兴产业抗击疫情创新产品名单(见附件3)。

  (2)赠予产品的试用对象必须为园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包含公立医院、社区、公立学校等,不含国有企业)。

  3、补贴方式:

  (1)按赠予产品市场评估价值50%给予产品研制企业一次性试用奖励。

  (2)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4、申报材料:

  (1)“赠予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赠予双方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3)赠予方所赠予产品近一年的销售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

  该项目共有两次申报时间,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次完成申报工作。(不得重复申报)

  (1)4月1日至4月20日为第一批申报时间

  (2)待疫情结束后开始第二批申报工作。(疫情结束时间以国家发布通知为准)

    2.申报方式

  材料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三大新兴产业创新产品抗击疫情专项”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疫情期间所有申报均为线上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视情况备查)

  3.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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