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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4-20   征集截止
2020-04-20   征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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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号])的要求,遵循《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指导,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征集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二、院士工作站设立要求

  1、院士工作站设立原则:

  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江苏省内不超过1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的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2、企业院士工作站设立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3、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设立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支相适应的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

三、征集时间

  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4月20日

四、填报路径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登录企业账号,直接点击“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0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征集”填报即可。

五、联系方式

  王韵 67068027  夏芳 67068501  热线 670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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