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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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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申报截止
2019-10-3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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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就2020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开展项目征集。本次征集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产业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和省地联合招标项目(纳米科技方向、生物医药方向),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企业应是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联合招标项目可适当放宽)

  4.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5.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 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联合招标项目可适当放宽)

  7. 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征集流程

  请计划申报的单位于2019年10月31日前,在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科技枢纽平台--业务征集--“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征集申报”,下载填写“2020年省科技成果项目征集表”和附件“项目简介”并提交。

三、咨询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王  韵 67068027

   姚  飞 67068017

   朱利锋 67068006

   郭雅婷 67068039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刘  娟  66681655

   殷  俊  666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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