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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智能工厂类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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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申报截止
2019-08-16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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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实施在江苏省境内;

     (4)诚信守法,无严重失信行为;

     (5)《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①项目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经信装备〔2018〕464号)规定的示范要点;

     ②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等总投入不低于1亿元;

     ③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手续完备;

     ④项目已开工,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完成智能制造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在2021年底前竣工。支持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采取事前、分批支持方式,按项目投入金额分档给予补助,先预拨补助资金的40%,通过竣工验收审核后,再拨付剩余60%资金。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全部为线上申报,申报企业需在江苏省工信系统大数据支撑服务平台、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材料,两个平台申报的材料需一致,不再接受企业纸质材料(8月16日前):

     1、申报主体登陆江苏省工信系统大数据支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网址:),注册成功后,线上填报项目申请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计划任务书(事前支持类项目)以及上传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等相关附件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企业,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2、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智能工厂类别申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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