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7-19   材料递交
2019-07-19   申报截止
2019-07-19   材料递交
2019-07-19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企业(单位):

  2019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开始,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按照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并已开展相关业务。

  3、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填报各项材料。

二、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胶装好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三、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2019年7月19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236、66681044

      咨询qq群:819506696(一家企业只允许一名人员加入,进群请修改昵称企业名称+姓名)



附件1: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附件2: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附件3:进口贴息申报指南附表(2-1、2-2)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