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博士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博士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本通知仅涉及2019年省江苏省“双创计划”中的双创博士类项目。其中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创业类、企业创新类、企业博士后类、世界名校类中的科研院所创新。具体的申报条件请参见附件1。
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 15 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万人计划”,省“333 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请申报单位请登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提供材料具体明细请参见附件2(其中创新创业计划书请参考附件4,薪酬发放说明请参见附件9)。目前申报系统已开放注册,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可参照附件3进行准备。
请注意:所有申报双创博士项目需参加园区的项目征集,尚未参加项目征集的,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信息枢纽”(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登录--我的服务(科技枢纽平台)--科技申报-业务征集--“2019年江苏省双创博士项目”完成征集。不参加征集的,不列入园区推荐范围。
2、2019年4月20日前:系统申报信息修改。
在省申报系统中,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并提交。审核意见将在“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中反馈,请密切关注,及时修改后定稿提交。提交后请继续关注,可能有多轮复审意见。
省申报系统将于4月20日关闭,请申报人员尽量提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以便留有充足的修改时间。通过省申报系统中通过市区审核的申报人员,将另行、定向通知后续材料提交要求。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请参见附件7(其中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请参见附件8)。
企业博士后类申报人员需注意,引进的博士后的工资薪金缴纳单位和博士后在站单位必须相同(通过园区人力资源公司引进博士后不符合条件)。建议先完成进站手续,如果未完成进站手续就办理入职视作在职博士后,在职博士后申请会降低入选率。
世界名校类中的科研院所创新申报人员需注意,由于园区和市里没有审核权限,请申报此类项目的人员在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联系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一对一辅导并根据审核意见已修改后,再完成系统递交,系统递交后将直接上报到省人社厅,请申报单位谨慎处理。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派遣证明请参见附件5。
四、注意事项
1. 填报期间,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受电话咨询以及申报材料一对一辅导。请有需要进行申报材料一对一辅导的单位提前电话预约时间。申报材料一对一辅导单位请携带申报书与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无需胶装)。如果不能前来做一对一辅导,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也会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系统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2.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并胶装。海外引进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模板请参见附件6),并附上电子照片。
3. 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需签署《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请参见附件10),扫描版本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同时与纸质版一起上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4. 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5. 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蒋梦溪 67068030
杨 央 6706801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信息枢纽技术支持:400-8696-086
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咨询:025-83309766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