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1-11   材料递交截止
2019-01-11   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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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任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

  1、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申报、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动态入库管理”的方式开展。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向我厅组织推荐本区域、本行业或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2、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

  3、网上推荐流程:单位管理员统计拟入库专家并通知专家→专家在线注册→专家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导出《推荐专家汇总表》盖章报送。

三、专家信息更新

  1、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与专家征集工作同步开展,如专家的职称、从事领域等信息已发生变化的,登录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进行更改。专家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动态密码登录。

  2、信息更新过程中,如专家所在单位已发生变化的,请与我们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更改。

  3、更新工作流程: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查询目前本单位已入库专家情况→通知专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专家在线更新→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导出汇总表,确认本单位所有专家已完成信息更新。

四、材料报送流程

  请各位专家填报,并在线导出《推荐专家汇总表》,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uqing2@sipac.gov.cn ,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许晴67068216,吴梅67068038,何葭67068011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