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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海关关于特许权使用费专项检查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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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自查报告和材料提交截止
2019-02-01   自查报告和材料提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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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进出口企业(代理报关公司):

  园区海关稽查处2018年要求名单内600余家企业进行特许权专项自查,截至到当前,尚有部分企业未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1),请名单企业迅速组织自查,代理报关公司对所代理企业应当代为通知督促。

  1、2月1日下班之前提交自查报告和材料,如有问题可电话来询。自查要求:对2016年1月以来非贸支付情况及其中包含的特许权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应及时填报特许权使用费主动披露一览表(附件2,包括非贸付汇、特许权使用费、涉税进口货物、涉税进口设备),并按照“企业主动披露报告问题纲要”(附件3)出具自查报告并复印提交相关列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另请确定企业自查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

  2、自查以特许权事项为重点,但如果存在下列非贸支付费用,如运费、模具费、保修费等可能应纳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情况,也应通过本次自查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如确实通过自查不存在需补税事项,可不提供涉税进口货物、涉税进口设备两张表。

  3、盖章后送至园区海关四楼417稽查处稽查一科。请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沈继来 联系电话:69991085


园区海关稽查处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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