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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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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申报截止
2018-11-22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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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激发各单位实施“三品”战略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03号)和《2018年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工作要点》(苏经信消费〔2018〕105号)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在纺织、医药、轻工、食品等行业内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成效显著,在本地乃至全省和全国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消费品工业企业。企业应为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不良记录,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某一方面或全部条件:

  (1)“增品种”示范作用突出,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投入,在加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创意设计平台建设、开展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开发中高端新产品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新产品占销售比重稳步提高,在行业内积极争创单打冠军或隐形冠军;

  (2)“提品质”示范作用突出,企业充分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等手段进行生产线技术改造,在积极开展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应用“企业上云”和工业互联网等两化深度融合手段提升管理水平、牵头或参与制订各类行业标准、内外销产品生产线“三同”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3)“创品牌”示范作用突出,企业在自主品牌建设方面投入较大力度,通过开展兼并重组、“走出去”国际化并购等手段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制造业服务化转型等方式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行业知名的标杆性企业。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填报并提交《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详细阐述企业“三品”示范取得的成效,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有关证照、获奖证书、品牌商标等)。

  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申请截止日为2018年11月22日


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92

  园区经发委  66681042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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