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第二十二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工业类和软件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要求申报企业诚信经营,近两年内无涉税违法、走私、严重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相应类别的申报材料格式。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 http://sme.sipac.gov.cn ),上方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录后在“我的业务”部分点击“业务征集”—选择“第二十二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业类”、“第二十二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软件类”、“第二十二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物流类”,下载“汇总表”、“申报材料格式”(申报材料格式需包含所有附件),填写后提交。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请于10月2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注:系统提交即可,无需等待审批。如需修改请联系我们退回。
2、纸质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格式的顺序胶装后一式二份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封面、申请报告请加盖公章,评价数据表、承诺书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工业类优先推荐达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标准的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亿元人民币),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800万元,研发设备原值超过800万元,研究试验开发人员数超过50人)。申报工业类的企业可以下载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增强版)V3.2.1软件,先进行自评分(市企业技术中心不涉及内部、外部专家人数可以按照满分打分),并在汇总表中备注。
联系人: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何葭 6706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