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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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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7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2018-08-27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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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接苏州市委宣传部通知,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苏州地区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的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符合各类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其中:

  文化名家。要求在苏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开创性成果,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权威和知名度。

  领军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代表所从事专业门类的领军水平。

  重点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文化经营能力,为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青年拔尖人才。要求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详见《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一)、(二)》(附件1、附件2)。

二、材料要求:

  1、《“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申报表》(附件3)一式叁份,表格需填报电子照片。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提供复印件,与申请表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获奖证书等,若户籍不在苏州,须提供在苏社保(医保)缴费证明。

  3、申报材料的填报要准确、规范、完整,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2014、2016年度的姑苏宣传文化人才,不得再申报同一层次人才。

  4、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宣传部,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8楼东,联系电话:66681869。《“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申报表》(附件3)、《“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wanglin@sipac.gov.cn 。


附件:

  1、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一)、(二)

  2、宣传文化类评奖主要奖项一览表

  3、“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申报表

  4、“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申报汇总表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部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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