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8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7-23   材料报送截止
2018-07-23   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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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今年将继续实施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以下简称“留创计划”),现将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留创计划”包括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留创项目”)、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新创业园和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三个项目。其中,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分创新、创业两个类别。此次申报仅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苏人社发〔2016〕187号》。

二、资金支持

  对确定支持的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的对象,原则上是在我省企业从事创新或来江苏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留学回国人员在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有与省内企业合作的项目,也可申报。申报人员须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的人员,来江苏工作时间原则上为近两年(下发通知之日前两年内)。如项目基本条件达到“双创计划”要求,且未获得“双创计划”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来江苏工作时间可放宽到三年。

  (三)申报资助项目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四、材料要求

  (一)《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创业类/创新类)》(附件2、4)。

  (二)创新类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报项目计划书等。

  (三)创业类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企业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创业项目计划书等。

  (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6)。

五、申报时间

  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信息录入表、汇总表、申报信用承诺书、各类别申报表、附件证明材料等)按《材料要求》胶装后,于7月24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一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有关申报材料合并装订,胶装一式两份,封面颜色自选,并将电子档申报书和汇总表发至邮箱jmx@sipac.gov.cn。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人才处蒋梦溪 67068030

  苏州市人社局                    引智处易海峰 6522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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