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标准及产业化项目(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时间节点

2018-08-01   园区报名截止
2018-08-06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
2018-08-10   省经信委网上申报截止
2018-08-01   园区报名截止
2018-08-06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
2018-08-10   省经信委网上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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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法﹝2018﹞14号),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实时数据库管理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工业APP)、工业安全软件、工业互联网基础 软件等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2)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融合、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信息安全、云操作系统、云平台软件、云存储软件、建模融合等大数据和云计算重 点技术研发。(3)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机器学习、 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软件及区块链等新兴领域软件技术研发。(4)国家及省级软件和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重大标准的研制与应用推广。

二、 申报条件

  1.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大数据和云计算重点技术研发、新兴领域软件技术研发三类项目须于2017年1月1日后启动,实施期不超过3年,计划总投入不低于600万元(三年内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不得低于计划总投入80%),申报单位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2.软件及相关产业标准研制与应用项目须为近3年已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立项的标准化研制项目,或由软件信息服务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立项的标准化研制项目。

  3.符合省双创团队(软件与互联网类)申报条件的企业。

三、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四、申报主体。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大数据和云计算重点技术研发、新兴领域软件技 术研发三类项目。(2)软件及相关产业标准研制与应用项目 的申报单位须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为标准研制的 牵头单位或正式参与单位。

五、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报名。请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 ( 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 ),用企业账号登陆后,点击“科技枢纽平台”- “业务征集”,进入相应的业务征集通知点击报名,下载汇总表和申报书并上传有关附件,请于8月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地方主管部门将进行形式审查。

  2、省经信委网络申报。请登录网址 。申报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此步骤应当与单位报名同步进行,且填写内容保持一致。未进行省网申报的视为放弃项目申报,不予推荐。

  3、书面材料提交。请申报单位于8月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材料要求为:纸质承诺书3份(单独纸张),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3份(请参考各类别申报书的具体要求,需胶装订),盖章签字齐全。

六、申报材料

  《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申报书》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对于初创型企业,应附能够证明企业技术水平、团队能力等相关材料。

  4、联合申报请附联合申报协议。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要求

  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的,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奖励类及省双创团队项目除外)。网上申报材料(含附件)与纸质材料需保持一致。


联系人: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姚飞   67068017(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核心技术、质量技术与标准领航项目;智慧江苏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两化融合贯标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夏芳   67068501(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项目、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大数据应用示范与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

   何葭   67068011、朱利锋 67068006

  园区科信局:

   沈煦   66681690 (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大数据应用示范与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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