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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5-21   推荐材料递交截止
2018-05-21   推荐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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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重点选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在职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也可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 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选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公示要求

  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未能入选,又尚未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选,直接作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人选参加评审。

四、入选专家的奖励

  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发给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材料报送

  1.今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仍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下载相关软件(附件4)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至jmx@sipac.gov.cn。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2》。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请填写《附件3: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汇总表》,(请注明是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出生年月)和推荐的人选材料,并将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4. 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加盖公章。

  5. 公示材料1份,加盖公章。

  6.报送人选数据盘1张,建议使用光盘,光盘为个人申报材料1-5项,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所有的附件材料电子档,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告材料,公示材料。

  7. 每位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格式请参见《附件1:2018年度个人申报材料封面(特殊津贴)》,档案袋需要放入申报材料1-6项。

六、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推荐工作,在2018年5月21日(周一)前将推荐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同时将《专家情况登记表》和《附件3: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才):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殷俊        67068005

联系方式(高技能人才):

  培训管理中心     王亦乐      625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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