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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领军人才成长型项目财务数据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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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数据报送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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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对象:

  1、2014、2015、2016、2017年认定的领军成长型项目;

  2、对于2014年第八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15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6年、2017年销售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6年销售首次达1000万且2017年销售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对于2015年第九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16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7年销售增长率超30%的企业或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7年销售首次达到1000万的企业;

  4、2016年第十届、2017年第十一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2017年销售达1000万的企业。

注:

  如领军成长企业因注册入资、股权谈判、资质申报等原因延误注册或销售的,经批准自获得称号起两年内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可申请销售奖励,超过两年不予奖励。申报时需另附情况说明;


二、申报要求:

  1、填写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项目;

  2、上传附件: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

  1、请保证填写的财务数据与上传的附件一致;

  2、2016、2017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可不用填报往年的财务数据。


三、申报流程:

  请您进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登录,选择管理台-科技枢纽平台,点击“企业财务信息报送”进行报送,详细流程请参考: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财务信息报送企业端操作说明。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 67068000

   系统账号问题 400-886-9930

   系统技术支持 400-869-6086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朱天石 6706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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