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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独角兽培育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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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独角兽培育企业清单反馈
2018-04-13   独角兽培育企业清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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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了解我区内独角兽培育企业发展情况,把握我区内独角兽培育企业成长特点,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独角兽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培育和壮大我区内独角兽企业,现决定组织开展对区内独角兽培育企业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独角兽培育企业标准

  独角兽培育企业主要是指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代表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成长为独角兽企业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在行业属于新兴产业或先导产业领域;

  3、成立5年以内,估值不小于1亿美元,或成立5-10年,估值不小于5亿美元,且尚未上市。

  请区内符合独角兽培育企业标准的企业填写附件《独角兽培育企业清单》,并于4月13日上午12:00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业服务一处 张彦

  电话:67068046,邮箱:zhangyan2@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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