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顾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苏办发〔2010〕58号),为更好地为在苏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做好医疗保健服务,根据全市医疗资源分布及变动情况,市人才办、保健办拟为全市高层次人才重新配备健康顾问,提供健康评估、健康咨询等“一对一”的保健服务,并在需要就医时,在定点保健医院为其提供相对优先的绿色通道服务(附件3)。
  一、 申请对象
  1.全职在苏州工作的两院院士;
  2.自主申报的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省双创计划人才;
  3.苏州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创新创业市长奖获得者;
  4.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姑苏教育名家、卫生领军人才和旅游领军人才。
  二、 申请流程
  1.高层次人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医疗保健需求填写《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健康顾问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从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公告栏中下载。
  2.各相关单位将电子表格于6月23日10:00前提交所在地人才办,逾期视为放弃,邮箱地址:leader@sipac.gov.cn ,由中心汇总。
  三、 联系方式
  如表格填写有疑问,请联系市保健办电话:69291937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 67068000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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