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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7-10-25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
2017-10-25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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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3、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每年为不少于30家我市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制造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技术服务及创新创业服务等公共服务。

二、其他事项

  1、江苏省星级公共服务平台每年评定一次,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由苏州市经信委组织申报,苏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资格审核、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审。评定为江苏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后,方具备申报省三星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格。

  2、按照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统一要求,评定为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需要定期复审,复审期限为三年。

  3、请于10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订,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 yf@sipac.gov.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苏州中小企业服中心:

   马向东 65117581 1386213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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