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园区代理记帐年检的通知

  请代理记帐机构于2014年4月25日之前,向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报送下列材料:
  (一)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如有变更需提供)
  企业名称变更请提供工商变更证明;地址变更提供租赁合同和房产证证明;业务负责人变更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劳动合同关系;法人变更提供营业执照。
  (三)营业执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四)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法人、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六)2012年年检后新进人员的参保证明;
  (七)2013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友情提醒:
  1、所有材料一式二份;
  2、办公用房如果是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协议以及房产产权证明;
  3、会计从业资格证必须提供现有单位变更记录(若没有变更,请去相关窗口去变更);
  4、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打印所有页面。

联系电话:
  热 线 67068000
  林重阳 67068026、15862303096
  冯亚婷 67068013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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