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年检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全面、准确了解园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总体状况,特别是备案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及其经济社会贡献情况,及时完善园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0〕48号)及历次修订(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现正式启动2015年度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一)年检对象
  在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原园区金融办)办理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
(二)时限要求
  根据若干意见,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委托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具体开展2015年度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自发文之日启动, 2016年7月31日截止。在年检工作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协会应当为备案企业保密。
(三)年检内容
  1、通过备案企业备案时预留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企业取得联系。
  2、备案企业的投资运作是否符合若干意见的相关条款规定。
  3、备案企业募资行为是否遵守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四)年检程序
  1、协会以转发本通知等方式,通知备案企业启动年检相关材料申报工作。
  2、对于告知工作中,无法联系到的企业,采用“失联单位公示”的形式予以公告15天。公告期满后,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标识为“休眠企业”,暂时取消该企业的备案资格,为期1年。期间可在取得联系后,依照年检同等要求,恢复该企业的备案资格。休眠期满后,对仍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取消备案资格。
  3、备案企业接本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自查表格;部分被抽查到的企业需提交自查表及年度审计年报等相关材料。为避免漏检和重复检查,实行委托管理的备案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材料。
  4、上述材料经协会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复核。
  5、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复核相关材料,完成对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年度检查,并发文公示。
  特此通知。

协会联系电话:0512-66969300
协会电子邮箱:szape@szape.org
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联系电话:0512-66681143
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电子邮箱:wangqian@sipac.gov.cn
附件: 201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股权投资备案企业年检自查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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