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三星及以上)认定和复核工作通知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评审推荐办法》(苏中小信〔2007〕8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5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认定和复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认定
  (一)推荐重点
  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包括创业、信息、技术、融资、咨询、设计、质量、培训等,平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覆盖面。在获得省辖市认定的一、二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组织推荐省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
  (二)平台申报
  1、申报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省经信委下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申报三星级以上平台需已经认定为一、二级平台。对于自愿申报上一档次的星级平台,需经省辖市经信委审核推荐方可申报。

二、平台复核
  (一)省认定的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2010年、2011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名单附后);
  (二)参加复核的平台,需分别填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复核表》(附表3),《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复核表》(附件2),并提供近三年来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总结及今后3年工作规划。

三、申报及复核要求
  (一)星级平台申报和复核,请登录 网站填报,请于2016年1月6日前填报完成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请填写附件1、2、3中的申请表或复核表,并根据材料要求准备附件,于2016年1月6日前胶装材料一式三份送至中小企业类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17
  园区经发局:
  张培琦  66681067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