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转发园区地税:《关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通知》

各纳税人: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请发生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业务的纳税人于2013年3月20日前进行减免税备案。
具体报送材料和相关要求请查阅园区地税局网站-办税指南-企事业单位办税指南-税收优惠办理指南-企业所得税-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办理指南。
联系电话:66962033或66962283。
由于备案时间较紧,请各纳税人抓紧时间准备相应材料,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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