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7〕35号)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凝聚安全生产共识,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三下降、一杜绝”,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和优秀企业家,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走进重点企业,“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观摩等活动,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以先进企业和示范企业为标杆,推广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引导各级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法定责任和法定要求,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建设,落实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市区联动”方式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三是开展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各类企业要结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区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开展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职责。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拍摄事故警示教育片,策划开办“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谈经验教训,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提高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水平,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市安委办通过“苏州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系列线上线下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包括以“六防”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线上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和线下的户外宣传活动,并在全市五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数字电影公益放映范围内放映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走进重点企业进行专场宣传电影放映。各地要积极开展形式丰富、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实现“社会联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新闻专题报道活动。各地要联合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新闻采访报道工作,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实现“媒体联动”。一是开展主体责任访谈行。各地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推广经验、推送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保安全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的思想共识。二是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在当地主流媒体上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四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智能化替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等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气象局、公安交巡警支队、科协、苏州轨道交通公司等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利用户外广告、车载移动电视平台、气象预警信息屏、城市和高速道路电子显示屏、科普宣传橱窗等资源,发布、播放公益安全知识宣传标语和宣传短片。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各地要组织开展优秀安全文化作品展播工作,举办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网上传播展阅(映)活动,通过免费赠阅、网上展示等形式推送安全文化宣传资料。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导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办。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始终把正确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固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合作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突出重点工作,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是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强化主体责任、固化主体责任。二是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针对6月份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强化事先预防,明确治理重点,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三是与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相结合,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重典治违,保持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方式,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和宣传报道,构建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多元立体宣传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大影响、好印象、强磁场。
  (三)汇总活动素材,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安委办将在市级主流媒体、网站、《苏州市安全生产周报》、“苏州安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推送。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2.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3.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4.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5.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6.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7.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18.深入开展第二十四个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  2017年6月份园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信息(含链接):

 

培 训 时 间

培训地点

课程名称

6月8日(周四)

唯亭街道

安全复训

6月13~14日(周二、三)

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初训

6月22~23日(周四、五)

唯亭街道

安全初训

6月29日(周四)

娄葑街道

安全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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