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公示第一批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16〕2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园区科信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组织现场答辩等程序,确定将“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等10家单位列入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6月6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调查并处理。

联系方式:66681669   wuyy@sipac.gov.cn

附件:第一批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公示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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