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12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通知

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认真组织好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就2012年度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范围。

 

二、支持领域

 

根据“十二五”江苏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的整体部署要求,支持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年)》、《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03年)》(上述目录可在通知附件中查阅)内的产品;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形成自主品牌的新产品。

 

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资料装订顺序和要求

 

填写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指引》和《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见通知附件)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材料

 

1、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的范围。

 

2、除提交本申报通知第三条明确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交出口产品海关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一式二份。

 

3、凡产品由外贸公司出口的,生产企业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五、其他事项

 

1、高新技术产品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请申报单位对照《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年)》、《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03年)》(上述目录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查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2012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园区申报的分批截止日期为第一批3月15日(已结束)、第二批4月23日(已结束)、第三批7月23日(已结束)和第四批9月24日。省科技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定期评审,原则上每年认定四批高新技术产品。

 

2、申报流程:

 

(1)园区系统预申报:登录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申报平台,点击业务申报—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园区系统申报无需等待审核。

 

(2)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每批申报月月初,请申报单位登录—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在详细阅读《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说明》后,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及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参考附件要求),填写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新用户注册需电话67068033进行激活,注册功能常年开通。

 

(3)递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表和产业化报告(必须带有“江苏省科技厅”字样水印)。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和产业化报告和必备的附加材料)合订胶装,一式二份以及产品宣传资料交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窗口将审核纸质材料与园区系统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咨询热线67068000    信息交流QQ群:173051918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苏婷67068033sut@sipac.gov.cn、陆明康67068007lumk@sipac.gov.cn
 

科技查新报告:

 

苏州独墅湖图书馆信息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号窗口受理)67068037

 

苏州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65112705/65156903-803

 

江苏省科技查新咨询中心025-85410441cxzx305@

 

产品采标证明咨询电话: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分局金筱青66680822  sz66680822@163.con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参见http://sme.sipac.gov.cn/szzxqyfw/InfoDetail/?InfoID=2972c64f-21aa-4cfd-90c9-153e1553a39d&CategoryNum=003001007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