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园区科信局受理其中的面向行业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服务应用推广、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推广、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综合创新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集成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网络化改造和集成应用项目、工业互联网管理支撑平台7个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及相关专题规划,推进“6+1”专项行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求实现率先突破。严格控制小、散项目,避免“摆摊子、撒胡椒面”。
  (二)创新模式优化流程。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方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务公开、引入第三方、招投标、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行政干预和自由裁量权。
  (三)统筹协作加强监管。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明确各级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执行得力,达到预期效果。

二、重点任务情况
  围绕《中国制造2025》年度任务和工信部年度中心工作,主要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设施、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共18个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
  (一)产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设施
  围绕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技术基础、标准制定和咨询评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制造业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制造业+互联网”公共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技术架构构建和验证、监控能力建设,以及全领域生产管理和质量管控体系标准化建设。
  (二)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解决方案
   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任务,按照实施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支持关键电子信息产品支撑能力提升、改善重要短缺消费品供给能力、中药材保障能力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推广以及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技术应用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组织方式
  1.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项目的重点任务,工信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项目。
  2.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项目的重点任务,在本指南发布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等网站另行发布招标公告,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按时送达标书
  3.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等出具推荐意见;部属单位不需推荐,可直接申报或参加投标。
(二)关于资金支持方式
  1.原则上仅支持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确需国家支持的领域。对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研发类、试点示范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2.平台类重点任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其中公益性强、投资大、难度高的可提高到不超过总投资50%;应用推广类重点任务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其中公益性强、投资大、难度高的可提高到不超过总投资30%。
  3.专项资金按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320号)管理,原则上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  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种源费(限中药材领域)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关于优先支持
  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关于申报时间
  请于11月2日9:00前将申报材料(含项目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一式5份,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3)统一报送至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7楼,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汇总表
   2.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项目汇总表
   3.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联系人:王润超
联系方式:89167102,18896973307
联系邮箱:wang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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