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6年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物联网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物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详细申报通知请登录苏州市经信委网站查看通知公告。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4、《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2、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原则上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已获项目扶持的单位,未按要求办理竣工验收之前,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2、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应按《项目指南》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书面申报和电子文档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对于需提供发票数量较多的项目,网上申报时只需提供发票目录,但纸质版申报材料中需按要求附发票复印件。
  3、申报单位在完成填报后请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 yf@sipac.gov.cn。
三、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11月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按照《申报指南》中要求的装订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根据园区财政局要求,申报单位需要签订园区承诺函(附件:园区承诺函),请一式二份与申报材料一并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信局:
   吴芸芸  6668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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